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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想咨询下鼓楼区今年关于动迁补偿款项的政策?
回复:您好。经了解,您现为大新庄居民,咨询的房屋为集体土地上村民自建房屋,目前尚未启动征迁工作。按照《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146号),合法面积认定标准如下:
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是指不超过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且经原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面积。只有宅基地证或者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按以下方法认定合法建筑面积:
(一)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宅基地证或者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面积一点四倍的,按实际面积认定;
(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宅基地证或者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面积一点四倍的,按宅基地证或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面积一点四倍认定;
(三)房屋实际面积超出宅基地证或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面积一点四倍的部分,不予认定。
对于经认定的合法房屋予以评估补偿(户籍人数不是合法房屋面积认定的必要条件),并给予搬迁费、过渡费等其他政策性补偿,具体以项目实施时征收政策及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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